1。已与申请辖区用人单位(或实际工作地点在申请辖区的用工主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且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市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0%,即:月人均收入不高于5302.35元(参考依据为市统计局提供的2018年度船山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49元);
2。已申领居住证半年以上;
3。申请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在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若有机动车,其购车价格不得高于8万元;
5。申请人若有工商注册、注册资金(认缴)不得高于10万元;
6。以往有自有房屋的申请人及成员,房屋出售必需满5年(重大疾病或变故除外)。
(四)保障尺度
2人(含)以下家庭原则上配租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摆布的公共租赁住房;3人以上(含3人)的家庭原则上配租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摆布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尺度分为三个档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低保家庭),按每月1.0元/平方米收取;城市低收入家庭租金尺度控制在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70%,按每月3.0元/平方米收取;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租金尺度控制在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50%,按每月2.0元/平方米收取。租金收入统一缴入高新区财政专户,上缴国库。押金按2000元/户的统一尺度收取,上海搬迁公司,押金统一缴入财政非税账户,在租住家庭退出公租房实物配租时全额退还。